夫妻在房产方面的共同财产问题
杭州滨江律师
2025-04-1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无论房产所有权证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,另一方都有权主张自己对该房产有一半的份额。这一点体现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,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具体来说,如果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支付了相关费用,那么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,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对此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。此外,即使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所有,但因家庭需要而用于共同居住,并且另一方对其有贡献,如支付了物业费用、维修费用等,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对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八条:夫妻对共同生活所需的其他家庭费用,有责任按照自己的经济状况分担。具体分担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确定,但不妨碍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条: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具体归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方式,由夫妻双方协议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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